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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去春又肥
2009-09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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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9年,我写了这个稿子,发在《岭南人》上。2004年,蛾子看到这个稿子,转载在她的blog上。2009年,蛾子突然找到那个被她遗忘许久的blog,翻给我看,我才想起我有这么篇文字,隧再转回来。啊~~啊~~~啊~~啊~~~~(请用动力火车的《当》来唱吧这几句充满感触却说不出语言的“啊”吧!)
我与古镇(站立舞拳友情奉送)
我生在一个古镇上,在这个地方我一呆就是十八年,我的服装从开裆裤换成迷你裙,我的食品从母乳换成大米,而今我是离古镇很遥远的落落女子;古镇是离我很遥远的沧桑老人。
其实是个颇大的“小城”,有着错错落落的街道,但十多年中我只走熟悉的那几条街,遇着熟悉的那几个人。古镇上的人早上买菜时会遇上一打以上的熟人,而上学的孩子的班里总能找到至少一个是自己的亲戚。应该说我熟悉这里的人人物物,但我在这个小镇上是一个无心的住客。我在一个梦里住了十八年。
考上大学的那年夏天,一个黎明前的时间我穿上一双破鞋去踏那些没走过的街道,权当向这个古镇告别。“魁星楼路”?没听过,走走看,“马栏街”?没来过,去看看。很快我让自己迷了路。天还没亮。从小巷子里往上看的天空,狭长而明净,几颗残星在蓝色的天幕上休息,月亮纤瘦而苍白。我在小巷的石道上走过去,走过来,读着生锈的门牌和残破的春联,那些平安祁福的字渐渐变得凶狠,远方传来犬吠,硕大的老鼠“唆”地从我脚边跑过,我惊恐万状而终于哭了。
三四个小时之后我才回了家,是走回去的,因为身边没带一分钱。没有人能理解我是怎么样一个白痴。“你真的在马栏街走不出来?”“你不会问路?”“你不知道派出所在什么地方?”我羞愧之至的连连摇头。这一事件令家人对我的独立生活能力陷于绝望状态,虽然他们早已发现我煮的饭像浆糊,切完菜一定要用止血贴,而与任何一个陌生人说话都会发抖而脸红。
翻开我儿时至少年期的像册,我总是惊恐万状地立在照片里,严肃而稚气,而回忆我在古镇上穿梭的身影,总觉得是一个梳着古板发式,一双眼睛空茫不知望向何方的女孩。
古镇里的我,敏感而早熟,聪明却不自信,而在我古板的发式掩盖下的灵魂,却是那么地不安而躁动,和那个陈旧的古镇充满了不调和。“总有一天我要离开这里。”我一次一次地对古镇说。古镇缄默,陪着它的是一如既往的古镇人的生老病死,悲欢离合。
我在古镇的十八年间,出过一次车祸,出过一次水痘,失去过两个至亲和两个挚友,丢过两部单车四个书包,搬过四次家,读过十三年书。古镇看着我长大,又看着我一天比一天想离开,它拦不住我。
母亲说过一个白发的算命先生曾在街上遇见蹒跚学步的我,枯瘦的手伸过来抱我,母亲借机问他我的前程,他说:“好就是好,只是不会留在你身边。”他是个传说得神乎其神的神汉,母亲对此确信无疑。有几分欣喜也有几分惆怅,有时会闷闷地说:“也许还是该生个男孩子。”我总是白她一眼说:“男孩子有什么用?跑得更远。这地方,怎么留得住人?”我是个口恶的女孩子,母亲最恨我这一点。
这地方,其实是个平常的地方,并不穷山恶水,只是个普通的古镇,街上的男孩女孩一样把头发染得五颜六色,夜间的霓虹灯一样照耀街上越来越多的不想回家的人。多年以后我才明白,我要离开的,并不是古镇,而是我的惨绿年少。古镇的古塔古巷,日渐被污的河流,狭窄的街道,日复一日的生活节拍,都只是我的灰色心境的底色,真正的主因只是我想逃离自己。
我终于要走了,红色的录取通知书在我手里灼灼的闪光。我要去的城市在我的生命中还一片空白,只有我家的淋浴器和电冰箱上的“广州制造”时时提醒我它的存在。我的心中有一种创造的兴奋,一个星期内我都在做彩色的梦。醒来之后嘴角含着微笑。一时间我成了一个重要人物。走在路上会时时有认识不认识的人向我我打招呼,问长问短,而有一天住我们楼下的一个女的叫住我:“你是××?”我低眉含笑说是。我不知道她的名字,虽然我们同楼住已经七年,而几乎每天都会遇见。她突然流下泪来:“哎,我高考考了四次没考上,真羡慕你啊!”我困难但虚伪地道:“在家不是也挺好吗?”她恨恨地说:“好?这地方,像在笼子里。”她的小孩在怀里哭起来,她的菜篮子里红红绿绿很好看,但也无非是蕃茄、猪肉和菠菜小葱。她很漂亮,婷婷玉立的生着一双长腿。古镇是个盛产美女的地方。
要走的我像变了一个人,我变得爱笑爱说,有客人来家应付得周到得体,也开始学着煮饭洗衣,母亲对我的改变十分欣慰,父亲却忧心忡忡依然。在离家以前一周他决定全家都送我去上学,而且每天仍有一百多句叮咛对我念叨,我心烦然而倍感幸福。十八年中第一次那么深切地感受到了父母的爱,那几天我经常是在哭,哭一会儿又笑了。
我仍常会出门瞎逛,但已经知道应该张嘴问路并随身揣着钱,不行就打的或坐三轮车回去。古镇的道路渐渐变得熟悉而温情,十八年的记忆常常会徐徐的随我的脚步一板一眼地走出来,我开始回忆第一次去学校的日子,第一次戴红领巾在那棵大榕树下,好吃的臭豆腐总是在放学路上遇到,而上学路上总会遇到一个爱穿红色夹克的男孩子。在多年里我和他一前一后走在上学的路上,我对他走路的方式和脚步声十分熟悉,但我们从不相识。要离开家乡的日子里有一天我们相识了,是在一个朋友的生日会上。他是那个朋友的表亲,而我和那个朋友曾同学六年。古镇是个很小的地方,我不得不承认。他说他知道我的名字,甚至知道我家的住址,还曾和我一起参加少年宫的素描班,在一个早点桌上吃过馄饨,但我傻笑着表示一无所知。他已经在武汉的一所大学念了一年书,身上穿的是一件黑色的T恤。他笑着摇摇头说:“那你记不记得九零年春天在南山坡面放风筝,你的风筝线把我的风筝线给绕住了,弄飞了我的风筝?”我作恍然大悟状,见他露出笑容,然后说:“不记得了。”大家都笑他太失败,他也搔搔脑袋作无可奈何状。后来我们也没再联络。
第二天我就离开了古镇,小车在山道上开动,道边风景如画,车开至山顶,不知是什么原因,我叫司机停下来,打开车门走出来,知道这是那个南山坡。坡面青草芬芳,蝴蝶翩飞,而古镇的镇宝古塔就在不远处巍然屹立。风劲烈地吹过来,很清凉的风。记忆突然变得清晰。我仿佛记得真是在这放过风筝,也真有一个红衣服的男孩生气地让我赔他的风筝,后来又说算了。坡边可以看见古镇的全貌,山风中,我俯瞰着古镇,在那片楼房和绿树间,依稀看到我家的位置,而那条大河,如一条白色带子,在古镇中蜿蜒。
蓝天十分纯洁,阳光也十分温柔,古镇的风姿令我感动。我从不知她是如此美丽。那一幕几年后还曾在我梦中出现,而我仿佛仍然只有十二岁。
我离开了古镇。并且很少回去。这样已经几年了。我在异乡变得坚强成熟起来了,想起年少的种种,不再不安,而是坦然。
想起古镇,就想起一句话:“有一种情,无关风月,一样刻骨。”说的就是我和古镇,也说的是天下的游子和他们心中的娘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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